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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日,记者从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,2023年市直重症慢性病申报时间开始了,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5日~5月15日(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据悉,驻马店市重症慢性病病种名称包括:1.慢性肾功能衰竭;2.异体器官移植;3.恶性肿瘤;4.糖尿病并发症;5.脑血管意外后遗症;6.心衰;7.支架植入术、心脏瓣膜置换术或冠脉搭桥术后;8.高血压合并症;9.帕金森病;10.阻塞性肺气肿;11.慢性肺源性心脏病;12.肝硬化(失代偿期);13.结核病;14.精神分裂症;15.类风湿关节炎;16.系统性免疫疾病(系统性红斑狼疮,硬皮病);17.强直性脊柱炎;18.股骨头坏死;19.艾滋病机会性感染;20.双相情感障碍;21.偏执性精神障碍;22、癫痫所致精神障碍;23.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;24.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。
符合我市重症慢性病病种的市直参保人员,携身份证、两年内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(加盖医院印章)、社保卡复印件1张、1寸照片2张(增加病种的还要携《重症慢性病就医证》)到指定地点现场鉴定,符合条件的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6月1日。普通病种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申报,精神类疾病人员在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申报。
需要提醒的是:为有序开展慢性病鉴定工作,申报实行预约制,未预约原则上不予受理;参保人员本人不便的可由他人代办;申报材料实行承诺制,如提供虚假材料视为骗保行为;本次申报不涉及县区参保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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